京牌指标过户给父母条件-一人名下多辆机动车车,产权转移申请是如何规定的?

日期:2022-10-11 阅读量:

法律分析:“一人名下多辆车”如何认定标准:以下情况均为“一人名下多辆车”适用范围:

(一)一个人名下注册多辆北京牌乘用车;北京牌照租赁

(二)一个人名下只有一辆北京牌客车登记,但同时持有一个或多个有效的未使用客车标志;

(三)一个人名下仅注册一辆北京牌乘用车,但同时具有一项或多项乘用车换新指标的申请资格;

(四)一人同时持有多个有效和未使用的客车指标;

(五)1人同时具备多项乘用车更新指标申请资格。企业(单位)车辆实行“一人多车”管理办法:企业(单位)名下登记的北京牌乘用车多于一辆的,在车辆售出或报废后,他们可以正常申请更新指标,不属于“人”名下的多车类。

“一人名下多车”车辆使用说明:作为个人财产,车辆可使用至报废但需要更新,只能选择其中一辆乘用车申请相应更新指标. “一人名下多车”管理办法相关说明:个人名下在本市注册的小型客车有两辆及以上的,只能选择其中一辆获取更新后的指标。

多辆车可以转让给哪些亲属:如果个人名下在本市登记的乘用车多于两辆,在保留一辆的基础上,其余车辆可以转让给配偶、子女等。父母变更或转让登记,受让人不需要证明文件。受让的子女和父母还必须符合“户籍在本市的个人”条件,并与车辆登记车主有一年的亲属关系。如果配偶是受让人,婚姻关系必须持续一年。

法律依据:《北京市小型客车数量管理暂行规定》第五条,符合以下条件的,可以以家庭为单位参与分配指标的申请和登记:

(1)家庭成员由家庭主申请人和其他家庭组成,申请人(以下统称家庭申请人)总人数不少于2人;

(2)其他家庭申请人仅限于家庭主申请人的配偶、子女、父母、姻亲或公婆;

(3)家庭成员及其公婆;配偶名下没有在本市登记的乘用车;

(4)家庭成员的住所在本市,符合第四条规定,家庭主申请人持有有效的机动车驾驶证。离婚时在本市登记在原配偶名下的乘用车的个人,离婚后十年内不得参加家庭分配指标登记申请。家庭主申请人代表家庭申请分配指标登记,取得指标后成为指标所有人。以户为单位参加分配指标登记申请的,不得同时参加其他户或以个人为单位申请分配指标登记。以家庭为单位参加分配指标登记的,家庭申请人在家庭主申请人取得指标后十年内不得以个人或家庭申请人的身份申请分配指标登记。https://www.bjcpzl.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