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北京市旧机动车买卖合同;
2、车辆查验告知单;
3、机动车登记证书;
4、机动车行驶证;
5、卖方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公章;
6、买方最新版有效身份证件;
7、个人卖方未到场,需填写《授权办理旧机动车交易过户委托书》(原件1份,应由非买方的第三方做受托人);
8、卖方受托人身份证;
9、买方有效的暂住证件或暂住证明;
10、北京市小客车指标确认通知书。
二、以下情况我们将不给予您过户办理
1、超过检验有效期未进行安全技术检验的车辆;
2、查封、抵押、海关监管、违章、盗抢嫌疑的车辆;
3、拼装车、改装车、车辆轮胎规格不符、车辆没备有三角警示牌、灭火器、缺少座椅等不合格车辆;
4、机动车与该车档案记载内容不一致的车辆;
5、属于海关监管的机动车,海关未解除监管或者批准转让的车辆;
6、机动车在抵押登记、质押备案期间的车辆;
7、机动车涉及未处理完毕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或者交通事故的车辆;
8、机动车所有人提交的证明、凭证无效的车辆;
9、机动车来历证明被涂改或者机动车来历证明记载的机动车所有人与身份证明不符的车辆;
10、机动车达到国家规定的强制报废标准的车辆;
11、机动车被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行政执法部门依法查封、扣押的车辆;
12、机动车属于被盗抢的车辆;
13、其他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情形车辆;
三、证件办理要求
(一)临时身份证要求:需本人携带临时身份证、本人户口簿户主页及本人页到窗口办理过户手续。
(二)消磁身份证要求:需本人携带身份证原件到窗口办理过户手续。
(三)个人买方的证件要求:
1、需要使用最新版身份证件办理过户手续。
2、如有居住卡或居住证明需在有效期内并可以办理转移使用。
(四)个人卖方的证件要求:
1、需要使用最新版身份证件办理过户手续。
2、对于姓名含有原先不能机打、如今可以机打的生僻字,需先去车管所做变更登记后,再办理过户手续。
(五)公户证件要求:
1、需用含有社会统一信用代码的有效证件办理过户手续。
2、对于已经办理注销的卖方单位,需提供市场监督管理局签发的注销核准通知书。
1、机动车与该车档案记载内容不一致的;
2、属于海关监管的机动车,海关未解除监管或者批准转让的;
3、机动车在抵押登记、质押备案期间的;
4、机动车涉及未处理完毕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或者交通事故的;
5、超过检验有效期未进行安全技术检验的;
6、机动车所有人提交的证明、凭证无效的;
7、机动车来历证明被涂改或者机动车来历证明记载的机动车所有人与证件不符的;
8、距《机动车强制报废标准规定》的机动车使用年限不足1年的;
9、机动车被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行政执法部门依法查封、扣押的;
10、机动车属于被盗抢的;
11、申请小、微载客机动车转移登记的,机动车所有人未持有有效的本市小客车配置或更新指标的;
12、其他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情形。
说完转移登记的一些注意事项,咱们说一说大家关心的如何选号牌。二手车选号是可以网上选号的。想要选择心仪的号牌可以先在“交管12123”APP-在用车选号-号段公布中查看号段,再网上选号哦。
网上选号您还需注意:
(一)请用户务必认真阅读业务须知,知晓预选号牌号码有效期、信息录入要求以及其他内容。
(二)对于自编选号,用户需要注意界面上的提示信息:“您还可以自编X个号牌”, 这是对用户为当前车辆进行自编选号的限制,用户每次验证1个自编号牌,如果验证不通过, 剩余自编号牌个数将减少1个,如果号牌可选,用户即完成选号。一旦用户用完自编选号机会,用户将不能再为当前车辆进行自编选号。
(三)对于随机选号,用户需要注意界面上的提示信息:“换一批(X)”, 这是对用户为当前车辆进行随机选号的限制,用户每次随机号牌,随机选号机会将减少1次, 一旦用户用完随机选号机会,用户将不能再为当前车辆进行随机选号。
(四)用户不再拥有自编选号机会,也不再拥有随机选号的,只能选择现场选号。